齐齐哈尔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齐齐哈尔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齐齐哈尔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全款购买本市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备案介绍信》或其他有效的房屋销售许可材料。

  2、购买本市二手房或购买本市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3、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搬迁验收单、交款收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4、异地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夫妻一方在异地工作证明(人社部门正式调令或在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或异地户籍证明。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城镇建设用地许可证》、城镇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许可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费用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提供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大修危房鉴定报告。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借款合同》及还款明细。偿还异地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贷款所在地工作证明(人社部门正式调令或在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或户籍证明。

  缴存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并且租赁住房的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收据或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由产权部门即时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名下无住房证明、所租赁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结婚证(单身的出具单身证明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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