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导语 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是怎么算的?在疫情期间,关于公积金的调整又是怎么样的?快来文章查看吧!

  缴存额度

  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份重新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关于疫情期间,对于公积金服务的调整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将对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企业取消审查核实环节,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二、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单位,可向中心说明情况,允许企业申请下调一次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之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我中心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四、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五、疫情防控期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因贷款合同到期未能及时办理提取的职工,可以延期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不受合同到期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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