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不予提供流浪救助的情况一览

导语 齐齐哈尔市救助管理站不予提供流浪救助的情况有哪些?齐齐哈尔市不予提供流浪救助的情况有哪些?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在安全检查登记中发现求助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求助人员解释不予救助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

  (一) 拒不配合安全检查;

  (二) 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

  (三) 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

  (四) 索要现金,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

  (五) 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六) 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