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残疾人家庭学业资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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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各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
龙沙区残疾人联合会:2331482
建华区残疾人联合会:2551355
铁锋区残疾人联合会:2188714
富拉尔基区残疾人联合会:6727984
碾子山区残疾人联合会:6686086
梅里斯区残疾人联合会:6562230
昂昂溪区残疾人联合会:6323109
【办理地址】
龙沙区残疾人联合会:龙沙区卜奎南大街432号(龙沙区政府)
建华区残疾人联合会:卜奎大街228号
铁锋区残疾人联合会:龙华路211号
富拉尔基区残疾人联合会:富拉尔基区残联工农路1号
碾子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碾子山区跃进街道霞光街50号
梅里斯区残疾人联合会:齐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二号院
昂昂溪区残疾人联合会:昂昂溪区区府路38号
【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特困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健全子女,均可申请奖学金:
1、入学前系我市特困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健全子女,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连续两年以上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特困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健全子女,农村特困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健全子女;
3、当年考入正规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行为(升学前所在学校证明)。
【申请材料】
特困残疾学生或特困残疾人家庭健全子女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填报《齐齐哈尔市助残奖学金申请表》、《特困残疾人家庭健全子女助残奖学金申请表》(祥表附后),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当地村委会特困证明,到所在县(市)、区残联办理。
【申请受理机关】
市残联维权教育就业部对各区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市财政局
【决定机关】
市财政局
【程序】
符合条件每年新升入大专以上高等院校的残疾人或特困残疾人子女,持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区残疾人联合会申报,由区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汇总,上报市残疾人联合会维权教育就业部,市残联维权教育就业部对各区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批准后经市残联下拨至各区残联发放。
【时限】
每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