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残疾证办理指南
齐齐哈尔残疾证办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齐齐哈尔残疾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齐齐哈尔残疾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齐齐哈尔残疾证办理时限及费用如何?现在就跟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凡具有我市户籍,符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的残疾人,均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温馨提示
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不能恢复双眼视力或者经医疗机构认定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治疗一年以上未愈的听力障碍者;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治疗一年以上未愈 的言语障碍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的精神、癫痫病患者;智力明显低于正常人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存在肢体残缺、畸形、麻痹以及脑瘫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者。其中,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导致运动功能障碍的,应当为最终治疗结束一年以上功能未恢复者(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办理材料
办证的残疾人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未成年残疾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申请残疾人证,可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书面申请;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可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所在地村(居)委会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以及监护人姓名、住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申请的主要事实或理由;
3.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4.申请日期。
申请人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六张二寸免冠照片;
2.申请人认为可证明自身残疾情况的材料。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温馨提示
申请复议的残疾人还需提供以下四类材料:残疾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个人要求复议的书面申请书。需要复议的残疾人应把这四类复议材料送到齐齐哈尔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站,就业站将分批通知残疾人本人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重新鉴定。
残疾人丢失残疾证的,残疾人需到县(市)、区残联开具丢失证明后,到齐齐哈尔日报社做遗失声明,待报纸登出,再给予补办。
办理流程
县(市)、区残联应当对书面申请进行初审,对经初审符合申请标准的残疾人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办证的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到所在县(市)、区评残定点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并评定残疾级别。
鉴定医师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对经鉴定符合评残标准的,应当如实填写残疾类别及等级并签名、盖章后,送所在医院医务机构。鉴定医院的医务机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加盖本机构印章或评残鉴定专用章。
评残鉴定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完毕的残疾人证申请表和评残鉴定一并送交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在对申请表和评残鉴定核准后,及时将残疾人证申请表和评残鉴定报市残联。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人每周到当地县(市)、区残联现场办理;市残联1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办理费用:
残联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体检及电子版照片采集费用按各区县残联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