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结婚登记流程

导语 市民政局结婚登记流程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

  【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5、 双方均无配偶;

  6、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7、 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填报表格】

  由婚姻登记机关统一提供

  【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户口簿;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3、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联系电话】

  见办理结婚登记办事机构及办事范围(职能)(附表)

  【公交路线】

  见各区办理结婚登记办事机构基本信息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婚姻证书工本费为9元/每对

  收费依据:

  《黑龙江省民政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婚姻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民财【1994】130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